400-8878-707
成立日期:2015-10-28 基金經理: 吳劍毅 類型:股票型 南方基金 資產規模:4.62億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基本概況 | 分紅送配 | 基金持倉 | 規模變動 | 持有人結構 | 購買信息 |
基金全稱 | 南方中小盤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南方中小盤成長股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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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碼 | 000326 | 基金類型 | 股票型 |
發行日期 | 2015-09-29 | 成立日期/規模 | 2015-10-28 / 29.794億份 |
資產規模 | 4.62億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額規模 | 4.3867億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 80000220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銀行 80001067 |
基金經理人 | 吳劍毅 | 成立來分紅 | 每份累計0.764元(9次) |
管理費率 | 1.20%(每年) | 托管費率 | 0.20%(每年) |
銷售服務費率 | 0.00%(每年) | 最高認購費率 | 1.00%(前端) |
業績比較基準 | 中證700指數收益率*80%+上證國債指數收益率*20% | 跟蹤標的 | 該基金無跟蹤標的 |
基金管理費和托管費直接從基金產品中扣除,具體計算方法及費率結構請參見 基金《招募說明書》
通過對具備良好成長潛力及合理估值水平的中小盤股票的投資,在有效控制組合風險的基礎上,力爭持續實現超越業績基準的超額收益。
暫無數據
本基金可以投資于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憑證(下同))、債券、中期票據、銀行存款等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資產支持證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對中小盤股票的界定方式為:基金管理人每半年對中國A股市場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從小到大排序并相加,累計流通市值達到總流通市值50%的股票為中小盤股票。 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為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將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進行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本基金主要通過對宏觀經濟運行周期、財政及貨幣政策、利率走勢、證券市場估值水平等可能影響證券市場的重要因素進行研究和預測,分析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現金等大類資產的預期風險和收益,動態調整基金大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以控制系統性風險。 股票投資策略 (1)股票選擇過程 本基金采用以下標準對股票進行篩選,確定中小盤股票的初步備選投資對象:將市場所有股票按流通市值從小到大進行排序,流通市值累計達到全部上市公司股票市場總流通市值前50%的股票,作為中小盤股票。剔除投資限制中規定的禁止投資股票,以剩余的中小盤股票建立基礎股票池。 (2)成長型股票精選 在基礎股票池基礎上,本基金主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對基礎股票池中的股票進行深入研究,精選符合投資理念的優質股票。本基金將首先采用定量分析指標,篩選出成長潛力較大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采用的定量指標主要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本基金將進一步研究有成長潛力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考察企業的可持續成長能力。針對本基金主要投資對象是中小市值公司的特點,重點從下列幾個方面考察企業的可持續成長能力:(1)企業所處行業的發展前景;(2)技術或產品的發展前景;(3)企業的創新能力;(4)企業的市場戰略;(5)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等,同時,結合公司在行業內的相對競爭地位,對企業在未來兩到三年的可持續成長性做出預測,篩選出近期成長性高的股票,形成二級股票備選池。 (3)投資吸引力評估分析 在二級股票備選池范圍內,本基金利用相對價值評估,形成可投資的股票組合。相對價值評估主要運用國際化視野,采用專業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標,將國內上市公司的有關估值與國際公司相應指標進行比較,選擇其中價值被低估的公司。具體采用的方法包括股息貼現模型、自由現金流貼現模型、市盈率法、市凈率法、PEG、EV/EBITDA等方法。選擇最具有投資吸引力的股票構建投資組合。 (4)投資組合構建與優化 基于基金組合中單個證券的預期收益及風險特性,對組合進行優化,在合理風險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時監控組合中證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場價格明顯高于其內在合理價值時適時賣出證券。 (5)存托憑證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要求,制定存托憑證投資策略,關注發行人有關信息披露情況,關注發行人基本面情況、市場估值等因素,通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辦法,參與存托憑證的投資,謹慎決定存托憑證的權重配置和標的選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滿1年后,若基金在6月份和12月份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后每份基金份額可分配利潤金額高于0.04元(含),則基金須在15個工作日之內進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基金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由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證700指數收益率*80%+上證國債指數收益率*20%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風險水平高于債券型基金與混合型基金,屬于風險水平較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于中小盤股票,在股票型基金中屬于風險水平相對較高的投資產品。前款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券市場普遍規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本基金的風險等級可能有相應變化,具體風險評級結果應以銷售機構的評級結果為準。